我应该会问:“请问MBB是打算让Section 108 的credit balance 自动过期还是会有效的利用以回馈股东呢?”
根据不同证卷行的报告指出MBB有大概RM1.2billion的S108 tax credit。
如何应用这笔tax credit也成为我的疑问。
到底MBB会继续DRP还是应用S108来给股东利息呢?
MBB最新季报也指出银行有能力用S108派息,但会不会用就没讲。
(看下图)
关于S108 tax credit
个人认为,既然公司有相关S108条款户头存额,就应该派发给股东以回馈他们的支持。
其实我也不确定如果MBB运用S108所派的股息是否免税(有谁知道?)
从报纸来看,用S108可以让低于25%税收的人士得回多扣的税,但对高于25%税收的人是没帮助的。
也有人建议用S108条款户头存额以派发应扣税股息为本,另提议用该股息来献购公司债券,
这样一来,公司可免于因派股息而流失现金,及获得股东的低息贷款;
股东们也不必自掏腰包,又有机会得到高于定期存款的利率回酬;
日后还可兑换成股票来分享公司盈利,一举数得。-(详情看南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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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层股息派息制度的新闻
税月催人恼:呈报股息索回税金
理财专栏
财经周刊
2011-04-05 17:51
问:股票收入需要报税吗?
答:纳税人投资股票,从市场差价赚取的盈利免税,但股息则需要付税。
股票的股息有两种,一种是有抵税的,称为可征税股息(taxable dividend),另外一种是单层股息(single tier dividend)。
单层股息在公司派发股息之前,就已经全统一扣了25%的税,所以单层股息不需要报税。相反的,可征税股息就必须报税。
虽然政府说,单层股息是不必报税,但实际意思是指,公司先统一扣除了25%的税后,再把股息交给投资者。
这不是免税,是已经扣了税,不必纳税人另外申报而已。
其实,可征税股息比较划算,因为个人可以随自己的税率来报税。
譬如说,我的税率是19%,拿到股息后,虽然需要报税,但是也可以借此索回6%的税金。
目前,越来越多公司转到单层股息的派息制度,但如果你得到的股息是可征税股息,就把该股息收入填在表格E10内,并依照你的税率索回多缴的股息税。
另外,如果你的股息是需要报税的,可以把股票买在妻子或超过18岁孩子的名义上,那在报股息收入的时候,可以因妻子较低的税率,退还更多的股息。
虽然政府已实施单层股息(single tier dividend)制,但目前仍有一些公司派发的股息,未实施这项措施,所以报税上也有些不同,纳税人更需要注意。
一般上,非单层股息是根据25%税率预扣税金,假如纳税人的税率不到25%,则应该呈报,以索取多付的税金;若是单层股息因为不涉及退税的问题,所以就不必呈报。
●南洋商报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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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眼:2014股息变革
言论
经济眼
2009-08-30 18:07
8月将随着国庆日庆典之后而宣告落幕,9月揭幕的,将是为新任首相纳吉在10月呈上的2010财政预算案热身。各界专业人士已经议论纷纷,希望政府能听取民间意见,在落实“一个马来西亚”政策之际,进一步承接前任首相在上一年“爱心政府”(A Caring Government)的主题。其中一个甚嚣尘上的是检讨个人征税率或结构,因为公司税在过去三年已经从28%递减至25%了,而个人征税则文风不动,最高税率仍然高企在28%,所以,大家都认为,是时候减低个人征税率,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了。
各界关注预算案征税率
这里且不揣测新财政预算案所要倡行的利民措施,却要带大家回去时光隧道,了解一下2008年财政预算的一件税收大改革。
两年前,政府第一次推出单层税务制度(single-tier tax system),名义上是增进税务效率及简化公司税的行政,同时给予一个过渡期,让公司可以在最迟2013年12月31日依照旧税体制派发股息。在2014年开始,所有公司将强迫性采用单层税务制度了。
一直以来,我国的公司税是沿用估算税制度(Imputation Tax System),新旧制度,其中一个很大的不同就在于股息分发方面。照旧制度,公司盈利的缴税,将会存放于一个开设在S108条款的户头。公司在派发股息时,可以选择派发免税股息,或者应扣税股息。在估算税制度之下,如果是派发应扣税股息(franked dividend,又叫税务减免股息),顾名思义,就是股东在获得股息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征税率来计算,以获得真正的税率。如果是课税过多,可以向内陆税收局申请退款,所应退款项,由S108条款的户头补足。
退休人士的应扣税股息
举例来说,一个退休人士,在其所投资的公司获得1万令吉应扣税股息,按照今年公司税25%的计算,他真正到手的股息金额只有7500令吉,其余的25%为已缴税款,暂存在S108条款户头。如果他所有收入不必缴税,他可以向内陆税收局申请另外2500令吉(25%)的退款。乍看之下,这对纳税人似乎没什么不好,问题就出在高收入者。由于个人征税率最高是28%,相对之下,这对高收入高缴税者并没有好处,反而要多缴付300令吉的税,实收到只有7200令吉。
众所皆知,上市公司老板都是属于高收入一族,因此,新的税务制度对他们十分有利,因为其股息所得税已经在公司一次过扣除,无需呈报,也不用多缴,省了许多麻烦。反观小股东们,少了S108条款户头的退款,即将面对实收股息减少的损失。不只如此,许多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也对他们们即将失去索回S108条款户头的积存一无所知,这里建议他们应尽快请教税务顾问,以帮助他们更灵活的运用这笔款项来配合个人缴税率,不然,到2014年,就为时已晚了。
公司巧妙运用股息政策
上市公司其实也可以巧妙的运用股息政策。当公司在扩充业务时,或邀请股东加购附加股,或向银行借贷,是常有的事。如果要公司把保留的盈利快速派完,以耗尽S108条款户头存额,这会导致流动现金拮据,可能性是不大的。便有股东建议,在这个过渡期,以派发应扣税股息为本,另提议用该股息来献购公司债券,这样一来,公司可免于因派股息而流失现金,及获得股东的低息贷款;股东们也不必自掏腰包,又有机会得到高于定期存款的利率回酬;日后还可兑换成股票来分享公司盈利,一举数得,值得公司去细思量。类似的例子,可以作参考的,大概只有追溯回9年前成功多多的派发135仙股息以协助股东认购公司的利率8%、135仙面额可转换债券。
●陈金阙 财务规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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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眼:新形式的股息发放●陈金阙
言论
经济眼
2010-05-06 18:25
投资的管道日新月异,可投资者希望得到的回酬不外有二:资本增长以及股息回酬。今日单从股息回酬来看,许多公司已经另辟一条阳光大道,为过往一成不变的现金股息带来不同的创意与改变。
现说单层股息(single tier dividend)与已扣税股息(franked dividend)。大马自2008年开始的单层股息政策,给许多仰赖股息收入的退休人士带来轩然大波。这项被形容为亲富商的策略,名义上是减少税收局的繁文缛节,事实上让许多低收入的散户收入大减,税收局可名正言顺的接收所有公司盈利的缴税款项。
残余单位不易脱手
这里不是行文讨论这两项股息的利与弊,因为许多税务专才已撰文谈及,而且,事过3年,米已成炊多时。如果散户想要捍卫自己的权利,不如成立扣税股息委员会,全心贯注在这最后的3年(已扣税股息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派发,2014年后,公司只能派发单层股息,已扣税股息自动成为历史),敦促公司把所有的108则会计盈余户口用完,把已扣税股息极大化,而不是用拖字诀来把它报销掉。
在下来,许多公司都有得到股东的委托,能进行股票回购(share buyback)以稳定公司股价。这里也不谈甚么时候才是最佳回购时机(很明显的,股东在这方面常常会和董事局的想法有出入),只是要提一提那批库存股(treasury shares) 的用途。
通常,有3个方法来解决这库存股:1)注销掉它;2)将它在好价时售回公开市场;3)派发给股东。不论哪个方法,其实都能促进股东权益。
不过,笔者对注销的方法比较有所保留,因为这将限制股票流通量;同时把一个有市面价值的东西一笔勾消,是有些可惜。
马银行再投资计划
笔者倒觉得将之当股息派送是相当有意义的,是对忠诚股东的奖赏,只是有时派发的比例太悬殊,例如一百送一股等等,造成所得股息票数不满一百股(即残余单位-- Odd lots),难以在公开市场卖出的窘态。
下个星期,马银行将提出一个全新的股息再投资计划(dividend reinvestment plan), 寻求股东通过。在大马,这是第一间公司提出的全新概念,不过,其实在欧美国家是相当普遍的了。由于细节有待马银行在股东特大厘清,这里只是略为表过。
公司说明其目的是极大化股东价值,让股东可以同时选择接受现金股息或将股息以一个合理价再投资于公司。如果是选择股息再投资,这将加强股东权益,也加强股票流通量。这让我想起国内的信托基金也是有这类股息再投资的计划。
所不同的是,你随时可以把多出来的单位卖回给基金公司;在股市,你却可能会面对残余单位,无法自由买卖。所以,马银行应该创立独立的交易机制,在公开市场协助那些拿到残余单位的股东脱困。
也有一些公司,在派发股票为股息时,考虑到残余单位的问题,主动提出用现金股息来取代那些少过100股的单位,从而减少股东脱售的问题。
这里也顺便建议马股市应设法促进及改善残余单位的交易,例如以低佣金奖励那些回购残余单位的公司,或允许公司设立一定的制度(有如信托基金般),来购回公司残余股票。
●陈金阙
根据不同证卷行的报告指出MBB有大概RM1.2billion的S108 tax credit。
如何应用这笔tax credit也成为我的疑问。
到底MBB会继续DRP还是应用S108来给股东利息呢?
MBB最新季报也指出银行有能力用S108派息,但会不会用就没讲。
(看下图)
Higher dividends? We raised dividend payout
assumption to 70% from 60% as we expect MAY to
utilise its existing S108 tax credit (RM1.95bn) before it
expires in 2013. The tax credit implies MAY could pay up
to RM7.8bn dividends (or RM1.00 DPS) without incurring
additional tax. Our FY11/12/13F DPS are raised to
23/48/55 sen (from 20/41/47 sen), implying 6% yields. --HDBS 15 Feb
Although its remaining RM1.2bn Section 108 tax credit will expire by end of FY12/12, the company
intends to continue with its DRP given the benefits to its capital ratios as well as shareholders value enhancement. ---HLIB 24 Feb
DRP maintainable. The group will have S108 tax credits of about RM1.2b after the payment of the dividends declared for FP11, and these tax credits are expected to be fully utilised by end-2012. Nevertheless, management expects to maintain its dividend reinvestment programme (DRP) beyond 2012. KIM ENG 24 Feb
关于S108 tax credit
个人认为,既然公司有相关S108条款户头存额,就应该派发给股东以回馈他们的支持。
其实我也不确定如果MBB运用S108所派的股息是否免税(有谁知道?)
从报纸来看,用S108可以让低于25%税收的人士得回多扣的税,但对高于25%税收的人是没帮助的。
也有人建议用S108条款户头存额以派发应扣税股息为本,另提议用该股息来献购公司债券,
这样一来,公司可免于因派股息而流失现金,及获得股东的低息贷款;
股东们也不必自掏腰包,又有机会得到高于定期存款的利率回酬;
日后还可兑换成股票来分享公司盈利,一举数得。-(详情看南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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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层股息派息制度的新闻
税月催人恼:呈报股息索回税金
理财专栏
财经周刊
2011-04-05 17:51
问:股票收入需要报税吗?
答:纳税人投资股票,从市场差价赚取的盈利免税,但股息则需要付税。
股票的股息有两种,一种是有抵税的,称为可征税股息(taxable dividend),另外一种是单层股息(single tier dividend)。
单层股息在公司派发股息之前,就已经全统一扣了25%的税,所以单层股息不需要报税。相反的,可征税股息就必须报税。
虽然政府说,单层股息是不必报税,但实际意思是指,公司先统一扣除了25%的税后,再把股息交给投资者。
这不是免税,是已经扣了税,不必纳税人另外申报而已。
其实,可征税股息比较划算,因为个人可以随自己的税率来报税。
譬如说,我的税率是19%,拿到股息后,虽然需要报税,但是也可以借此索回6%的税金。
目前,越来越多公司转到单层股息的派息制度,但如果你得到的股息是可征税股息,就把该股息收入填在表格E10内,并依照你的税率索回多缴的股息税。
另外,如果你的股息是需要报税的,可以把股票买在妻子或超过18岁孩子的名义上,那在报股息收入的时候,可以因妻子较低的税率,退还更多的股息。
虽然政府已实施单层股息(single tier dividend)制,但目前仍有一些公司派发的股息,未实施这项措施,所以报税上也有些不同,纳税人更需要注意。
一般上,非单层股息是根据25%税率预扣税金,假如纳税人的税率不到25%,则应该呈报,以索取多付的税金;若是单层股息因为不涉及退税的问题,所以就不必呈报。
●南洋商报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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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眼:2014股息变革
言论
经济眼
2009-08-30 18:07
8月将随着国庆日庆典之后而宣告落幕,9月揭幕的,将是为新任首相纳吉在10月呈上的2010财政预算案热身。各界专业人士已经议论纷纷,希望政府能听取民间意见,在落实“一个马来西亚”政策之际,进一步承接前任首相在上一年“爱心政府”(A Caring Government)的主题。其中一个甚嚣尘上的是检讨个人征税率或结构,因为公司税在过去三年已经从28%递减至25%了,而个人征税则文风不动,最高税率仍然高企在28%,所以,大家都认为,是时候减低个人征税率,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了。
各界关注预算案征税率
这里且不揣测新财政预算案所要倡行的利民措施,却要带大家回去时光隧道,了解一下2008年财政预算的一件税收大改革。
两年前,政府第一次推出单层税务制度(single-tier tax system),名义上是增进税务效率及简化公司税的行政,同时给予一个过渡期,让公司可以在最迟2013年12月31日依照旧税体制派发股息。在2014年开始,所有公司将强迫性采用单层税务制度了。
一直以来,我国的公司税是沿用估算税制度(Imputation Tax System),新旧制度,其中一个很大的不同就在于股息分发方面。照旧制度,公司盈利的缴税,将会存放于一个开设在S108条款的户头。公司在派发股息时,可以选择派发免税股息,或者应扣税股息。在估算税制度之下,如果是派发应扣税股息(franked dividend,又叫税务减免股息),顾名思义,就是股东在获得股息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征税率来计算,以获得真正的税率。如果是课税过多,可以向内陆税收局申请退款,所应退款项,由S108条款的户头补足。
退休人士的应扣税股息
举例来说,一个退休人士,在其所投资的公司获得1万令吉应扣税股息,按照今年公司税25%的计算,他真正到手的股息金额只有7500令吉,其余的25%为已缴税款,暂存在S108条款户头。如果他所有收入不必缴税,他可以向内陆税收局申请另外2500令吉(25%)的退款。乍看之下,这对纳税人似乎没什么不好,问题就出在高收入者。由于个人征税率最高是28%,相对之下,这对高收入高缴税者并没有好处,反而要多缴付300令吉的税,实收到只有7200令吉。
众所皆知,上市公司老板都是属于高收入一族,因此,新的税务制度对他们十分有利,因为其股息所得税已经在公司一次过扣除,无需呈报,也不用多缴,省了许多麻烦。反观小股东们,少了S108条款户头的退款,即将面对实收股息减少的损失。不只如此,许多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也对他们们即将失去索回S108条款户头的积存一无所知,这里建议他们应尽快请教税务顾问,以帮助他们更灵活的运用这笔款项来配合个人缴税率,不然,到2014年,就为时已晚了。
公司巧妙运用股息政策
上市公司其实也可以巧妙的运用股息政策。当公司在扩充业务时,或邀请股东加购附加股,或向银行借贷,是常有的事。如果要公司把保留的盈利快速派完,以耗尽S108条款户头存额,这会导致流动现金拮据,可能性是不大的。便有股东建议,在这个过渡期,以派发应扣税股息为本,另提议用该股息来献购公司债券,这样一来,公司可免于因派股息而流失现金,及获得股东的低息贷款;股东们也不必自掏腰包,又有机会得到高于定期存款的利率回酬;日后还可兑换成股票来分享公司盈利,一举数得,值得公司去细思量。类似的例子,可以作参考的,大概只有追溯回9年前成功多多的派发135仙股息以协助股东认购公司的利率8%、135仙面额可转换债券。
●陈金阙 财务规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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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眼:新形式的股息发放●陈金阙
言论
经济眼
2010-05-06 18:25
投资的管道日新月异,可投资者希望得到的回酬不外有二:资本增长以及股息回酬。今日单从股息回酬来看,许多公司已经另辟一条阳光大道,为过往一成不变的现金股息带来不同的创意与改变。
现说单层股息(single tier dividend)与已扣税股息(franked dividend)。大马自2008年开始的单层股息政策,给许多仰赖股息收入的退休人士带来轩然大波。这项被形容为亲富商的策略,名义上是减少税收局的繁文缛节,事实上让许多低收入的散户收入大减,税收局可名正言顺的接收所有公司盈利的缴税款项。
残余单位不易脱手
这里不是行文讨论这两项股息的利与弊,因为许多税务专才已撰文谈及,而且,事过3年,米已成炊多时。如果散户想要捍卫自己的权利,不如成立扣税股息委员会,全心贯注在这最后的3年(已扣税股息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派发,2014年后,公司只能派发单层股息,已扣税股息自动成为历史),敦促公司把所有的108则会计盈余户口用完,把已扣税股息极大化,而不是用拖字诀来把它报销掉。
在下来,许多公司都有得到股东的委托,能进行股票回购(share buyback)以稳定公司股价。这里也不谈甚么时候才是最佳回购时机(很明显的,股东在这方面常常会和董事局的想法有出入),只是要提一提那批库存股(treasury shares) 的用途。
通常,有3个方法来解决这库存股:1)注销掉它;2)将它在好价时售回公开市场;3)派发给股东。不论哪个方法,其实都能促进股东权益。
不过,笔者对注销的方法比较有所保留,因为这将限制股票流通量;同时把一个有市面价值的东西一笔勾消,是有些可惜。
马银行再投资计划
笔者倒觉得将之当股息派送是相当有意义的,是对忠诚股东的奖赏,只是有时派发的比例太悬殊,例如一百送一股等等,造成所得股息票数不满一百股(即残余单位-- Odd lots),难以在公开市场卖出的窘态。
下个星期,马银行将提出一个全新的股息再投资计划(dividend reinvestment plan), 寻求股东通过。在大马,这是第一间公司提出的全新概念,不过,其实在欧美国家是相当普遍的了。由于细节有待马银行在股东特大厘清,这里只是略为表过。
公司说明其目的是极大化股东价值,让股东可以同时选择接受现金股息或将股息以一个合理价再投资于公司。如果是选择股息再投资,这将加强股东权益,也加强股票流通量。这让我想起国内的信托基金也是有这类股息再投资的计划。
所不同的是,你随时可以把多出来的单位卖回给基金公司;在股市,你却可能会面对残余单位,无法自由买卖。所以,马银行应该创立独立的交易机制,在公开市场协助那些拿到残余单位的股东脱困。
也有一些公司,在派发股票为股息时,考虑到残余单位的问题,主动提出用现金股息来取代那些少过100股的单位,从而减少股东脱售的问题。
这里也顺便建议马股市应设法促进及改善残余单位的交易,例如以低佣金奖励那些回购残余单位的公司,或允许公司设立一定的制度(有如信托基金般),来购回公司残余股票。
●陈金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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